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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工程防護設備定點生產企業
我國的防空體系是由要地防空、野戰防空和人民防空組成。人民防空是國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動員和組織人民群眾防范空襲與災害,消除空襲后果所采取的措施和行動,簡稱人防。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把民眾參與實施的戰時防空與平時救災相結合,稱為民防。 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并于1997年1月1日起施行。這標志著我國人民防空事業已納入法制化軌道,進入了一個嶄新的發展時期。 一、 人民防空的地位和作用 人民防空是國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現代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是一項全民的社會公益事業。 國務院、中央軍委領導全國的人民防空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同級軍事機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人民防空工作。 人民防空的作用不僅僅是在戰時,而且在平時也得到充分的體現。人民防空的設施、設備,如工程、通信警報網絡等,除保密部分外,都可以開發利用,為國家經濟建設、城市建設、群眾的生產生活服務。人民防空專業隊伍平時堅持崗位練兵,在發生自然災害及各種事故時,可以投入搶險搶修,抗災救災,為減輕災害損失發揮重要作用。公民通過接受人民防空教育,掌握基本的防護知識和技能,以及在特殊情況下的救生技能,在平時遇到突發災害或事故時,就能有序地進行自救互救,保護自己,減少傷亡。 二、 人民防空的任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規定,人民防空的任務是:“國家根據國防需要,動員和組織群眾采取防護措施,防范和減輕空襲危害。”具體可區分為平時任務和戰時任務。 (一)平時的主要任務 一是建立健全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體系;二是組織防護工程和疏散體系建設;三是組織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建設;四是建立健全通信警報系統;五是組建和訓練人民防空專業隊伍;六是制定有關人民防空法規和規章制度;七是組織人民防空教育和訓練;八是開展人民防空科研,培養人民防空專業人才;九是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國有資產;十是防范和減輕災害事故危害。 (二)戰時的主要任務 一是收集、整合空襲的有關信息,制定防范和減輕空襲危害的行動計劃和預案,為組織實施人民防空行動提供決策建議;二是發放空襲的預報和警報;三是綜合協調軍隊和政府有關部門,組織信息防護和人員疏散隱蔽、物資轉移以及重要目標的偽裝、防護,協助將城市轉入戰時管理體制;四是組織人民防空專業隊伍開展搶救、搶修活動,指導人民群眾開展自救、互救活動,組織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等,盡快消除空襲后果;五是當城市民兵隊伍中的對空打擊力量由人民防空指揮機構統一指揮時,人民防空還負有抗敵空襲作戰的任務。戰時任務可以用“走、藏、消”來概括: “走”即組織人員、裝備及物資進行疏散。人民防空疏散必須根據國家發布的命令實施,任何組織不得擅自行動。疏散分早期疏散、臨戰疏散、緊急疏散。早期疏散是剛有戰爭征候時的疏散;臨戰疏散是戰爭即將爆發時的疏散;緊急疏散,通常指首次空襲前24小時內,或在空襲的間隙中實施的疏散隱蔽行動。 “藏”即留城人員、物資、設備進入防空工事。 “消”即是消除敵人空襲造成的后果,把空襲造成[FS:PAGE]的危害減輕到最低程度,恢復城市社會秩序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三、 組織與個人在人民防空中的權利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八條規定:一切組織和個人都有得到人民防空保護的權利,都必須依法履行人民防空的義務。 一切組織和個人都有得到人民防空保護的權利,如:防空襲疏散、掩蔽,醫療救護和救助,生活必需品的供給,接受人民防空知識教育和技能訓練等權利。 一切組織和個人都必須依法履行的人民防空的義務。如:參加人民防空建設,負擔人民防空費用,執行人民防空勤務,保護人民防空設施,參加群眾防空組織,接受人民防空教育、訓練,開展相互救助,等等。 四、 城市遭受巡航導彈空襲時的防護 巡航導彈是裝有空氣噴氣發動機和彈翼的導彈。它能按一定速度飛行、且可從地面、空中、水面和水下各種戰斗平臺發射,沒有飛行人員傷亡的風險,能靈活機動地打擊目標;能從一兩千公里之外發射、低空飛行,雷達難發現;可隱蔽地打擊目標,命中精度較高。所以,空襲時總是把它作為“當頭炮”。美軍自“沙漠風暴”行動以來,巡航導彈每次都在局部戰爭中扮演首次打擊角色。 (一)城市居民必須掌握遭受巡航導彈空襲的防護知識。巡航導彈空襲的預警時間很短,甚至來不及發出空襲警報,居民要有足夠的心理準備。居民在防空訓練中要把閃光當成附近馬上發生爆炸的信號,閃光越亮,表明炸點越近,此時應立即進行防護。 (二)城市居民可迅速前往相對安全的地方隱蔽。由于高技術空襲主要是精確打擊重要軍事、政治、經濟目標,所以下列場所是相對比較安全的地方: ⑴寺廟、教堂、醫院、學校、農場、公園、普通居民區等; ⑵重要目標500米以外的地方,包括郊區、鄉村、山區及次生災害不可能危機的上風、上水方向,遠離煤氣站、貯油罐及危險品倉庫等地方; ⑶人防掩蔽工程和疏散地域內。 五、 戰時居民須采取的防空行動 城市轉入戰時緊急狀態后,居民須采取以下防空行動: (一)了解可能遭襲目標和可供隱蔽的人防工程以及空曠地域的位置,以便按照人防的要求和安排進行隱蔽疏散。 (二)明確每個家庭成員的人防社會職責,熟悉“人民防空須知”和“戰時城市管理規定”;積極參加社區人防組織,知道本社區和工作單位的人防負責人。 (三)做好應急行動準備,包括個人應急背包,每天的行動安排,家人的應急分工計劃等。關心人防信息,注意人防警報。 (四)隨時加固掩蔽工事,參加隱蔽演練,熟悉緊急疏散路線和疏散程序,練習個人防護和自救互救、報警呼救及滅火、堵漏的一般方法。 (五)學會并重視存貯應急干糧和飲用水。 (六)關心社區周圍的人員變化,協助做好戰時治安和主要目標地域的安全工作。
來源:中央國家機關人民防空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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